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相关结婚登记。 符合《婚姻渤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 关系。这里说明了三点: 第一,结婚登记机关和对当事人的要求。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结婚登记的机关,城市设在街道办事处或区民政科,农村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时,不许请人代理,不许亲属顶替,不许一方代表另一方,也不许用书面表态代替本人到场。否则,不给予登记。 第二,申请与审查。结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应首先把《婚姻渤关于结婚的规定和禁止结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述清楚,然后进行严肃认真的审查。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或开展调查,其目的是为了弄清楚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有无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有无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现象;年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有无不应结婚的近亲。对登记机关的提问,不能欺骗或隐瞒。 第三,婚姻的成立。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合法的夫妻关系就正式成立。是否举行仪式,法律未作规定,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不符合《婚姻法》有关的结婚规定,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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