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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交友现象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不是从来都有的,也不是必然就存在的,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适时出现的,是有自己特定的滋生土壤的。虽然目前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还是在夹缝中生存的一种“鲜为人知”的,比较隐蔽的,非主流的“亚文化”,但因其的出现,其不确定的涉性方面的交换关系,挑战了传统意义上的婚姻观,以及婚内性单一的问题,挑战了男女性爱中的心理极限,挑战了传统的性爱行为方式,站在了社会传统道德和既定规则的对立面,甚至有些衍生行为站在了我国法律的对立面,所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社会现象。 夫妻交友于20世纪70年代在欧美一些国家首先兴起。此前一直流行的概念为“换 妻”,美国70年代从事此类游戏的人大多是个性叛逆、长发披肩的嬉皮夫妻,而现在的参与者多为30岁至40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中产阶级夫妇。资料显示,每逢周末,从加州圣荷塞至旧金山等大城市都会举行交换性伴侣的派对。参与此项活动的夫妇多很富裕,甚至会包下一整座大饭店,进行集体交换性伴侣的派对。曾有超过4000名会员包下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市沙滩上一幢17层楼的大饭店。在美国,约有500个换 妻俱乐部。在换妻圈子内小有名气的明尼苏达州ClubH,每年夏天都会筹办一项名为“Swingstock”的集体换妻活动,招待数百对夫妻开车到郊外露营地欢度周末。因此,在美国也有人将此活动和参与者分别称为“swing、swinger”。 受到68学运的影响,德国人的性观念由传统、保守慢慢走向开放。特别是年轻的一代,不再把性生活看成是单纯的传宗接代。性享乐主义慢慢占了上风。德国的换妻俱乐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于七十年代中、下叶产生的。在周末、节假日,一些相好的、秉性相投的朋友喜欢家庭聚会,进而组成俱乐部。最开始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固定的形式。只是几对结了婚的朋友相聚,做交换性伴侣的游戏。 在韩国,这种交友现象已经用经典的影视作品来公开表达了。其中影片《交 换温柔》是我国夫妻交友活动的启蒙作品,也在一定的范围内指导着这种行为的规则和规范。由于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接近,这部影片比较客观地介绍了夫妻交友的形式和利弊。同时也在侧面地表明,韩国的这种现象较之我国更为普遍,民众的接受度和社会的认知度更高。 在我国,夫妻交友活动一直处于非常隐蔽的状态。参与者多为有社会地位、有相当好的经济基础的中产阶级,在整个社会舆论和惯常道德规则的压制下,他们小心翼翼地保持这种私密的快乐,在特定的习惯性的规则中低调行事,并惧怕被人知道,大多数也并不希望被社会所理解。处于一种拒绝与社会文化正面接触的封闭的、谨慎的状态,软弱并自得其乐地、甚至是心甘情愿地保持这种状态,因此,遭受的社会抨击和关注也有限。 在2005年12月2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取消对“集体性 交俱乐部”和“换 妻俱乐部”的禁令,宣布成年人如果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集体性交是合法行为,不会当作卖淫处理,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这项判决的出现,对夫妻交友这种现象的存在是一种法理上的肯定,虽然被承认的范围还仅仅限于加拿大。据资料记载:加拿大公民德尔贝克斯夫妇结婚20多年,共有3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夫妻俩从1978年就成为“集体性交俱乐部”的常客。21年来,他们夫妇俩参加过各种集体性交派对和换妻派对,与陌生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直到1998年,他们在“闪电俱乐部”狂欢时,遭到警察突袭,被捕入狱。从此一场长达7年的“群 交”合法诉讼开始了。当历时七年的诉讼以胜诉结束时,住在蒙特利尔的德尔贝克斯夫妇和其他“集体性交”爱好者从四面八方赶来去参加“换妻俱乐部”的庆祝派对,庆祝这一历史性的胜利。 虽然这个判决公布后,加拿大各地反应不一,但这个在圈内人士看来,却非常鼓舞。在我国,参与者在网络上各相转载此信息,暗自透露出一种渴望受到法律和社会大众认可的想法和欲望(虽然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的夫妻交友现象和其他国家的性派对相比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但并非没有类比性,一般来说群体性性交换问题是夫妻交友的一种衍生或者延伸,这些后续章节会谈到)。与此同时,也开始有人敢于站出来为这种游戏辩护。最为著名的就是李银河博士,她从成人交往的三原则(成人、自愿、私密)来说明这个现象并不违法,也不违背道德。同时中国的一些先锋传媒也开始尝试着讨论这个话题,虽然目前这个话题谈论的范围还不广泛,深度还不够,但凤凰网《性情解码》栏目组的大胆尝试无疑给原本平静的湖面投入了一枚石子,而我作为一个用自己经历站出来说话的这样的一个人,从生活的隐蔽角落里走出来,无疑更是荡起了无限涟漪。 这么看来,夫妻交友现象在我国开始从地下走到地上,从隐蔽逐渐走向光明,从避开不谈走进大家审视的视线之内,从生存夹缝中引发了社会有知阶层的思考,是一个正常的、顺其自然的发展过程,也是一种客观的、科学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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