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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的婚恋习俗 傣族的婚恋 (一)婚前的自由社交 傣族青年男女在婚前有相当充分的社交自由。青年男女通对歌恋爱选择情侣。赶街、做赕、纺线(一种拜佛活动)、舂米、嫁娶以及各种节庆活动,都是傣族青年互相接触和谈情说爱的好机会。 “情书”也是傣家青年人表达感情的一种含蓄、委婉的方式。很早以前,人们把情诗刻在贝叶上,并刻上一对相依相偎的凤凰。如果姑娘不喜欢这个小伙子,便回信婉言谢绝。如果姑娘喜欢这个小伙子,便画一只凤凰回赠。 傣族青年男女恋爱虽有自由,但正式订婚和结婚必须经过说媒和送彩礼。尤其是封建领主时期还要受到等级婚制的约束。 (二)等级婚制 傣族地区在封建领主制社会的年代有严格的等级婚制,不同等级的人不能建立婚姻关系。西双版纳的召片领、召勐和主要属官,属于贵族通婚集团。德宏等地土司之间才能通婚,属官和属官之间方可通婚。在贵族内部也有城市和乡村的差别,生活在农村的贵族男子不能同生活在城里的贵族女子通婚。 这种严格的等级婚姻制度,使傣族统治阶级形成比较固定的互婚集团,一个是西双版纳的召片领和各勐、孟连土司之间的互婚集团,另一个是德宏和耿马、孟定等土司家族的互婚集团。由于严格的限制,统治集团家族内婚和近亲通婚的现象较为普遍,除同胞兄弟姊妹不能通婚外,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可通婚,甚至不同辈分之间也可以通婚。有时,统治阶级男子娶民家女子为妾,但她们的地位十分低下,她们所生的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甚至不能与家庭同姓。 统治阶级不仅在内部实行严格的等级婚制,在农民内部之间也实行婚姻限制。召片领严禁负责养马的农奴的男子与非养马的农奴的女子通婚,因为如果这些男子从妻居,就无人为他们照看马匹。也有的等级低的农民与等级高的女子通婚,但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钱,才能得到允许。 (三)婚姻仪式 青年男女恋爱成熟后,男方则要请一位有威望的长者,或亲朋好友去女方家说亲,女方父母和家族长同意之后,亲事就算定下来了,媒人即通知男方准备订亲的礼物,双方商定结婚的日期。 傣族结婚,男方、女方两家都要举行隆重的婚礼。傣族历史上有“从妻居”的习俗,所以婚礼大都在女方家先举行。 傣族的婚礼仪式是热闹而隆重的。因为傣族信奉佛教,按照传统习俗,新婚夫妇必须要去佛寺拜佛,请求神佛保佑他们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然后在自家门前铺上花毯,请和尚念经。念完经后,和尚把彩色丝线拴在新郎和新娘的手腕上,以示祝福。 过去,傣族地区存在抢婚、偷婚、逃婚的现象。

阿昌族的婚恋习俗 “腊撒”,是阿昌族青年男女中流行一种特殊游戏,它即是友谊的象征,又是青年男女结成佳偶的桥梁。 “腊撒”,译成汉语就是换手艺的意思,是阿昌族青年男女在社会交往中产生的,大致可分为“相送”、“回礼”、“赠送”、“刹水”四个阶段进行,如某个小伙了在对歌中相中了某个姑娘,或某个姑娘相中了某个小伙子,就用递烟的方式,请对方收下烟盒,此是“相送”阶段。 “回礼”,若是女方有意收下了男方的烟盒。那么,过十天半月姑娘就把自己用缀着蚂蚱花的“绢迈”,再加上一包香烟,火柴等,用纸包裹好,再用染了色的彩线结个活扣捆好送给小伙子,表示心目中有爱慕之情;如果看不起对方就结个死扣,表示不再愿与对方有这方面的关系了。 “赠送”,男方收到女方的“回礼”后,便知姑娘是否看得上自己,若是看上了,就把自己亲手雕刻的银簪(别发棒)拴上两朵串有闪闪发亮的彩色珠子的蚂蚱花,或用手镯,银链,银扣再加几颗水果糖包裹好,请人带给姑娘,表示自己真心爱上了姑娘。 “刹水”,如果姑娘真的有心和小伙子结成终身伴侣,就用自己亲手纺织成的“阿昌布”,做成对襟衣送给小伙子。如果姑娘没有真心跟小伙子成亲,就去公司买一个枕头相送,表示赔理道歉,请男方另选对象。阿以、阿昌族青年男女把换手艺称之为“不是换手艺,而是在换心”。 经过手艺交换,相互了解了对方是不是讲友谊,讲品德,有礼貌,有骨气,是不是心灵手巧,勤快,并由此而产生真诚的爱情。 阿昌族青年男女谈恋爱的方式是很独特的。男青年往往通过吹奏三月箫和葫芦箫向姑娘表示自己的感情。每年二、三月间农闲季节,是青年男女寻找对象的大好时光。这时男青年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把三月箫斜插在脖子后的衣领里,或者别在腰间。遇着心爱的姑娘,便吹起动听的乐曲,传意请姑娘停一停,说上几句话。如果两人谈得拢了,小伙子就要送姑娘回家,边走边吹边唱山歌,爱情由此开始。 三月箫一般在白天吹,晚上则吹音量较小的葫芦箫。每当夜深人静时,小伙子拿着葫芦箫到心爱的姑娘家门口吹响,姑娘的嫂嫂或母亲闻声而起,开门请小伙子到火塘边坐,姑娘和小伙了就在火塘边一面烤火一面对唱情歌坐到天亮。 结婚时,由男方聘请几位青年男女陪同新郎到女家迎接新娘。到男家后要在堂前拜天地,父母当场说几句吉利的话,即宴请全村寨人。如系抢婚,须于当天请两位子孙满堂的老妇人将姑娘从隐蔽地方引来男家,穿上新衣,戴上饰物举行婚礼。婚后二日男方将骋礼送到女家,第三日女家把嫁妆送来。同姓不婚。近代与汉、傣族通婚现象也很普遍。有转房风俗。寡妇可改嫁,但不能带丈夫家财产。

回族的婚恋习俗 根据《古兰经》的规定,我国回族在形成后,实行族内通婚。但男性可以娶非伊斯兰教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的女性为妻,限制女性与非伊斯兰教以及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男性通婚。与回族结婚的非伊斯兰教男性和女性必须皈依伊斯兰教,履行入教手续,接受伊斯兰教的约束。上述规定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在现代,一般在回族聚居的地区都比须严格地执行。但在回族与其他民族杂居的地区,或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回族与汉族或其他民族之间的通婚却是屡见不鲜的。伊斯兰教还规定,一个男子可娶四个妻子,诸妻平等。1949年以前,回族地主富商有多妻现象,一般平民多数为一夫一妻。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主义的婚姻法,一夫多妻有悖于法律,因而被废除。总之,回族的婚姻,因地区而有异,因时代不同而有别。但回族的婚姻一般程序要经过提亲、订婚、迎娶、婚礼等过程。提亲。适龄男女双方通过相互了解认识有了感情,然后由男方请来媒妁,到女方家去提亲。西北地区提亲时,媒人一般要带“四色礼”(茶叶、方糖、红枣、核桃),又叫“开口礼”。女方收下,即暗示可以考虑,反之则拒绝。过后往返若干次,双方满意后即可商议订婚事宜。订婚。回族订婚方式因地而异,没有一定的规制。西北地区订婚俗称“挂坠儿”,订婚日男女双方都要宴请媒人、主亲人。订婚礼品有金耳坠儿、衣服或衣料、化妆品、封子(又称干札,现金)、四色礼等,由男方送到女方家中。海南回族订婚时,多由男方携槟榔、面条、聘金、手镯等礼品到女方家面议完婚日期。聘礼多寡、品种,往往视男方财力和女方要求而定。

嫁娶和婚礼。双方选定吉祥日(大都选“主麻”为成亲日)后,迎亲前四天,男方邀女方家长于次日到家中书婚。这一天,男方先请来掌教阿訇(另室候坐),立司礼(主亲人担任),女方客人来后,互道问候,各就各位后,掌教阿訇入堂上席就坐,女方客人、男方主人分坐左、右侧,众亲友坐于两边,新郎在案前跪下,掌教阿訇申明婚姻之礼,书婚之义,书男女名氏及男女名于笺,当众宣读,然后抓起盘中糖果、花生之类掷向新郎三次,主人摆上宴席,款待来宾。迎亲之日,新郎盛服去女方家中,岳丈迎入,拜于堂。穿着嫁装的新娘拜父母及亲属,然后以锦帛覆其面首,登上彩车,由新郎护送至男方家中。入夜至行婚礼。当天宵礼后,媒人在新房内摆上菜肴点心,领新郎入内与新娘共进晚餐,食花露羹汤。用餐后由亲族中德高望重又通晓教典的妇人向新郎新娘训诫夫妇互相敬爱的有关内容,并问及教典所应知之条例。最后,去除新娘头饰,放下帷帐,众人退出。次日清晨新娘家送来菜肴,请来婿家舅姑,新娘敬请长辈用餐;舅姑家亦备菜肴,招待新娘。新郎则于婚后三日携礼品拜见岳父母及外舅、外姑诸亲族。 当代回族婚礼有所变化。结婚这天,由媒人亲属数人去女方家中接亲,车、马、轿均须持彩结,表示吉祥喜庆。婚礼开始后,主婚人念过结婚证书,阿訇便询问男女姓名,征求是否同意,然后写“伊札布”(确认书)、念“尼喀哈”(证婚词),抓起糖果、核桃之类撒向人群。农村回民还有“摆针线”之谷,炫耀新娘针线活做得好,有的还唱“表针线”歌;有的地方还有“耍公婆”的习惯。晚上,各地都有闹新房的习惯。婚后第三天新娘由新郎陪着回娘家看望父母双亲。 回族婚礼习俗各地区还有各自独特的风俗。例如,湖北洪湖老湾回族乡男女双方钟情后,男方如有结婚要求,须在当年端午、中秋送女方家一担酒、糕点、糖果和节日佳品(粽子、腌蛋、月饼之类);结婚时请阿訇为新郎、新娘取教名,诵祝福经等。西北地区新婚宴席上流行唱“宴席曲”,祝贺新郎新娘美满幸福。安徽亳州一带回族盛行在结婚当天由妇女在新房中念《撒床歌》,内容是大吉大利的话,边念边向新床上撒喜糖、白果、花生、红枣等物,由来宾哄抢。北京牛街的回族在新婚后,新郎须去双方在郊外的祖先坟墓扫墓,以祈祷保佑、向先人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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